长沙医学院位于湖南省长沙市,是经国家教育部批准的民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。
长沙医学院前身是何彬生教授于1989年创办的湘南中等卫生职业技术学校,1996年更名为湘南卫生中等专业学校,1999年升格为湘南医学高等专科学校,2001年校本部迁至长沙市,2005年经教育部批准升格为长沙医学院。2006年获得湖南省十佳民办学校称号,2011年通过国家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,2015年通过国家教育部临床医学专业认证,2017年列入湖南省硕士学位授予单位建设点。
截至2020年10月,学校占地面积151.09万平方米,建筑面积65.08万平方米;馆藏纸质图书252.14万册;设有16个二级学院,32个本科专业;有全日制在校生24451,其中本科生20456人,外国留学生356人;有专任教师1706人。
1、主要招收在职从业人员,考生必须坚持四项基本原则,遵纪守法,品德良好;
2、在职从业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各类高、中等学校在校生以外的社会其他人员。
3、报考高中起点本、专科考生须具有高中毕业文化程度,报考大学专科起点本科的考生,须具有国民教育系列高等院校和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大学专科以上(含专科)毕业证书。
1、时间:即日起开始报名,截止时间以当地省级教育厅考试院通知的时间为准。报考高升专、高升本,专升本的考生携带身份证及复印件2张、两寸蓝底照片4张;报考专升本的学生提供专科毕业证复印件二张。
2、地点:考生网上报名,认真填写个人信息,然后带个人资料到现场确认,填报志愿,领取考试资料。
3、有关照顾录取正常,符合照顾加分条件的考生,在现场报名时提交相关证件。
符合湖南录取分数线,凡上线考生,与学校或函授站取得联系和确认,学校将分层次、按专业择优录取。
1、函授、业余:我校函授、业余所招专业专科起点本科,高中起点专科学制均为两年半,高中起点本科学制为五年。每学年集中面授两次,在指定的函授站学习,或周末和节假日学习。收费标准按当年物价部门审核的标准收取。
凡正式录取并且取得学籍,修完教学计划规定课程,经考试(考查)成绩合格,颁发教育部电子注册上网、国家承认学历的专(本)科毕业证书,毕业证书享受与其它国家承认的大学专(本)毕业证书同等效力,可报考公务员、研究生、晋级和评职称等,本科毕业生可申请学士学位。
工作待遇:学生毕业后,国家不负责统一分配,可由劳动、人事部门管理的职业介绍机构和人才服务机构纳入专项管理。进行就业指导,职业介绍,由毕业生与用人单位进行双向选择。